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5

扬洁排党字(2014)1号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城控集团党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国盈     
        副组长:严俊泉、张  颖、徐紫月、黄棚兰
        成  员:王  恬、孙永辉、尚庆波、马  伟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材料文稿和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 。
        主  任:王  恬
        成  员:何  杰、赵仲琳
        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014年3月3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集团公司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材料文稿和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 。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分管党支部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党支部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集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