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4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扬州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集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扬城控总字[2013]59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决定与集团公司同步(2013年6月至9月底,利用4个月时间)实施,在公司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制订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2013年6月25日

抄报: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扬州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依据集团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公司范围内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朱明阳市长在安全生产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等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围绕“制定检查方案、深入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将督查督导贯穿于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治理和整改。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区域(重点个人承包泵站)、在建工程、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化验试剂、污水管网及窨井井盖等。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包括窨井井盖缺失、地下管网漏空、电器老化起火、井下硫化氢中毒、有毒化验试剂保管不善等。

  三、检查时间

  本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今年2013年6月至9月底,历时4个月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严俊泉

  副组长:赵国盈、张  颖

  成  员:童胜荣、姚益华、徐紫月、汤  军、黄棚兰、

  曹问峰、于其通、尚庆波、杨益军、周  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汤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张征平   联系电话:87826763)。

  五、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规定要求和通知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安全大检查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设备、设施、生产、建筑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结合公司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泵站管理中心要重点加强污水管网、窨井井盖的巡视和检查,划区、分片、定人定线,明确工作责任,防止管网塌陷、地下漏空、井盖缺失等事故;安全保卫处、工程建设处、生产运行处要加强井下、建(构)筑物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作业前的审批程序,防止硫化氢中毒、窒息等事故;汤汪、六圩两厂要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生产运行处要加强化验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登记台账资料。

  六、检查方式

  检查以部门自查为主。各部门必须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要认真、仔细、严格,不能走过场、摆形式。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四个到位”,涉及动用资金的及时向公司有关处室报告,申请专向资金,或本部门处理有困难的也要及时报公司领导请求相关处室给予技术支援。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并上报公司安全保卫处。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公司检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以及各部门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每月25日前,各部门要将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保卫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公司将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动员部署大检查工作,同时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详见“四组织领导”),由安全保卫处牵头落实。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也要成立由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织,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明确工作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公司将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条幅、戗牌、宣传画册等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公司将对检查不力、未开展检查事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给予通报和处理。

  (三)坚持严谨细致,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严谨、细致、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忠诚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敢抓敢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