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应遵守本制度。
第3条 公司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4条 综合办公室负公司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联系技术维护服务公司等。
第5条 公司网站的建设应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公司各部门共同供稿更新。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6条 综合办公室应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存。
第7条 综合办公室应按公司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公司网站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8条公司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第9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公司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10条 信息发布采用《信息发布办理单》的形式进行书面审核。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需要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的一般信息,由经办部门进行撰稿,注明发布时间、发文事由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发布。重要信息或影响较大的信息应给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一般信息和重要信息另行规定。
第11条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12条 公司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13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上网发布。
第14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五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信息发布办理单》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办理单
发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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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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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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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批示(重要信息): |
备注:(1)本表适用于公司网站内部招标及公开市场招标项目;
(2)附会议纪要、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由综合办公室留存);
(3)办理单一式两份,一份发文部门留存,一份综合办公室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