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6

公司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相关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通知》(扬府传发[2015]5号)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扬城控总字[2014]10号)文件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切实做好冬春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公司不发生火灾事故。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全面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下发你们,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