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两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评审
二、采购项目简介:
扬州市洁源排水公司环境应急预案服务项目(包括收集资料、编制公司及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时出具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文本并组织完成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备案),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2、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提供编制企业类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个以上相关业绩;以及编制人员相关应急预案编制证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必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要求: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环境应急预案服务项目,包括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汤汪厂、六圩厂区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汤汪厂、六圩厂区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涉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的其他报告和材料,按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及备案工作,包括资料收集费用、编制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中标人自行收集所需资料,提交规范性成果文件,按时出具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批稿需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和政府审批。
六、报价
1、报价包含资料收集费用、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等必不可少的部件及交付验收前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后,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人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采购要求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七、时间要求:
环境应急预案须于2019年12月30号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八、付款方式:
资料编制完成支付合同款50%。通过专家评审、环保部门备案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九、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
2、未提供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提供相应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4、报价表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
十、中标模式:最低价中标,如本次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甲方有权采用议价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一、投标文件的中标提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文件按要求密封,直接送达。
(二)、提交地点: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汤汪污水处理厂
(三) 中标模式:最低价中标。
(三)、联系人: 王志刚 联系电话: 18952797561
(四)、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1月 1日12:00前。
(五)、参加投标企业的文件一概不退,资料封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