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汤汪粪便处理厂(迁建)工程250KVA箱变设备招标公告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受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扬州市汤汪粪便处理厂(迁建)工程250KVA箱变设备进行公开比价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汤汪粪便处理厂(迁建)工程250KVA箱变设备招标
2、项目内容:①变压器容量为250KVA箱变一台,详细技术参数见图纸。
②模拟屏、电房规章制度及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灭火器)
1、具备国家及供电部门认可的相应生产资质。
2、箱变变压器必须为全铜产品。
3、主要设备符合国家及供电部门的要求,框架断路器和塑壳断路器元件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高标准系列。
4、严格按照附件图纸中元器件型号及参数报价。(电气主接线图见附件)
5、中标单位须负责协助招标方与供电部门对接,保证招标方按计划送电。
6、箱变外壳需采用不锈钢材质。
三、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扬州供电公司入网企业(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承接工程物资合格服务商---箱式变电站入围单位)。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要求
1、通过招标方及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由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项目完成后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备质量问题或者更换部件造成的设备故障引起的返工维修或更换,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一套: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相应的资质证明等。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封面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封面及密封处应加盖企业印章,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投标报价清单及其他评审所需的材料。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总价及明细组成报价。同时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我公司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七、比选方式及原则
1、投标比选文件收到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比选文件进行评选,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招标文件发布次数达到两次,且潜在的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招标人有权进行议价模式。
2、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⑴、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用面谈或书面回复的形式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⑵、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和招标人依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再次报价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定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排名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文件按要求密封,直接送达。
2、提交地点: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汤汪污水处理厂
3、联系人: 王志刚 联系电话: 18952797561
4、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日下午5:30。
5、参加投标企业的文件一概不退,资料封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