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六圩污水处理厂设备基础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78m2的设备基础工程,含高压旋喷桩、设备基础、柱墩工程。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施工图纸或发包清单中招标人取消不做的部分按照投标价核减)。
3、招标控制价:49.18万元。
4、工期要求:55日历天(工程完工时间40日历天,工程完工后15日历天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章的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否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否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2、不属于《扬州市 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6、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或R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4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2、施工合同;3、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网站发布5天。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2、报名时间为: 2021年 7 月 26 日-2021年 7 月 30 日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按照《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要求报名确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月 6 日 9 时 30 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嘉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号-21
邮 编: / 邮 编: 225000
联系人: 周知 联系人:聂一杰
电 话: 18952798117 电 话: 1775136727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054684344@qq.com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