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 1 | 项目名称 |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山污水处理厂科普教育基地文化宣传展牌 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 ||||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3 | 一次招标终止原因 | 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 ||||
| 4 | 招标内容 | 科普教育基地宣传展牌制作及安装服务 | ||||
| 5 | 服务合同 | 见第二项 | ||||
| 6 | 服务期限 | 方案确认后90日内完工 | ||||
| 7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15万元 | ||||
| 8 | 质量标准 | 国家有关展览展示项目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9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含)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具有展陈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或环境艺术工程 | ||||
| 10 | 服务内容/服务承诺 | 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 ||||
| 11 | 服务地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沈营村居庄桥北山污水处理厂 刘佳曦:18952798153 | ||||
| 12 | 招标单位 |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文一份 | ||||
| 14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延止合同终止。 | ||||
| 15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11:30前(北京时间),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汤汪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汤汪路1号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处211办公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 | |||
17 | 开标及合同签订 | 不见面评标 若贵单位中标,我方将通知贵单位签订后续合同 | | ||||
| 18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 ||||
| 19 | 其他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参加投标企业的文件一概不退,资料封存归档;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 2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同心村汤汪路1号 电 话:13382752557 联系人:董石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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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招标项目概况
1.1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加强民众环保意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北山污水处理厂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现需制作安装一批文化宣传展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保密
3.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4.2代理人具有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2023北山污水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二次)(1).doc